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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发布最新专项节能监察,留给低效电机的时间真的不多了
发布日期:2021-10-08
近日、工信部官网发布了工信厅节函〔2021〕17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国家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的通知》,随着工信部对重点行业能耗专项监察深入落实,惩罚力度的逐渐加码,那些还在使用低能耗电机的用户时间或许真的不多了。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国家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21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节函〔2021〕80号)要求,我部确定了2021年国家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经统筹考虑行业特点、企业规模、所在地区和监察内容等,首批确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总量为3535家。其中,重点行业能耗专项监察3080家(含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专项监察),数据中心能效专项监察270家,2020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185家。浙江省专项节能监察任务另行下达。(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将节能监察作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工业节能管理办法》、持续推进工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对照2020年重点工业行业综合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要求,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完善工业节能监察体系,严格节能监察执法。按照专项监察工作手册(附件2,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自行下载),认真组织开展现场监察。(二)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省、市、县三级工业节能监察体系建设,加强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指导,大力开展工业节能监察业务培训。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确保落实工业节能监察职责,高效完成工业节能监察任务。(三)加快工作进度。加强工业节能监察进度管理,按照工信部节函﹝2021﹞80号文件安排,按时完成各项专项工业节能监察任务,及时报送监察结果和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更多信息请访问工信部官网www.gov.cn或点击阅读原文。随着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深入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相继出台了许多新政策、新规范和新标准,多次推动降低能耗、消减污染。在当下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政府主管部门和全社会,都急需了解掌握不断涌现的新技术和新装备,以满足政府管理部门制定政策以及市场的双重需要。电机巨大的保有量和规模庞大的产业市场,充分表明了电机及系统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电机系统节能是当今国际高度关注和重点研究的领域,也是我国实施节能减排既定国策的重点关注领域。随着全球能源消耗的逐年快速增长,节能降耗、减排、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已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重大焦点问题,而中小型电机系统本身占能源消耗比例高,节能潜力巨大,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共识。